本期视频我回答一个网友的咨询。职务侵占罪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他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它的具体量刑有什么变化?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我就分别来说明一下。
职务侵占罪实际上它是一个特定的身份犯。也就是说构成犯罪的主体应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这个人员。首先这个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是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说利用他在职务上控制、支配、管理的财务这个便利,将公司的财务这个侵吞、窃取、骗取告知采取这种行为来据为己有据为己有这种行为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大家听了这个职务侵占罪的这个犯罪行为的特征,感觉到和某个犯罪非常的像。对了,他是和贪污罪非常像。不是非常像,而是一模一样。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这个单位财务的这个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国家单位以外的国有公司、企业以外的单位的人员。同时要注意国有公司、企业的人员派往或者政府的人员,派驻在私营企业的国有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人员。如果实施上述行为的,也是按照贪污罪来处理,而不是职务侵占罪。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行为特征以及主体身份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那么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有什么变化?大家知道,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以后,把职务侵占罪之前的两个量刑档次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更改为三个量刑档次,分别是,三年以下数额较大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这样的话,大家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把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档次从两个改为三个。一看以后又和贪污罪一样。那基本上和贪污罪的量刑对在一起的,三年以下3到10年以上这个量刑。但是金额,什么是数额巨大?什么是数额较大?什么是数额特别巨大?这个目前的司法解释来说是3万,也就是说把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标准统一了。
以前老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职务侵占罪的入罪标准是6万元,属于数额较大。也就是说你职务侵占罪公司财务达到6万元以上的才能够立案,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的3万元以上就能够立案。刑法修正案十一改了以后,司法解释跟随着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由6万元调整为3万元。数额巨大的标准目前还没有调整,仍然是100万元。也就是说,3万元职务侵占单位的财物,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量刑在三年以下。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量刑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这个区间。贪污罪大家知道是三年3万到20万20万到300万。
所以说从司法解释以及刑法修正案的改变就可以看出,立法者有意将职务侵占罪的这个量刑档次和入罪标准向贪污罪靠拢。也就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实际上的行为是一样,也是贪污将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这种行为在身份上的区别来差距在缩小,这也是立法的一个目的。所以说这个大家听了这期视频可能就会了解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什么是贪污罪。虽然两个罪名的名字看起来没有任何关系,但实际上联系非常紧密,行为特征是一模一样,无非就是行为的主体不同,量刑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