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立案及量刑标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处。司法实践中,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受贿。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83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4、拒不交代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5、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6、多次索贿的。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