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讲的法律名词是上诉、胜诉与抗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继续审理,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行为。上诉的提起能够阻止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申诉,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理由请求重新审理的行为,迅速的提出不能组织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及申诉期间,申诉判决应可依法强制执行。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应为去除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抗诉是有法定理由,则抗诉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以上是上诉、申诉与抗诉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