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的有效期到底有多久?有人说借条不超过20年,欠条不超过三年就都有效。首先要告诉大家,这是一个对法律条文的错误解读。所谓的三年还有20年的说法,指的并不是借条的有效期,而是诉讼时效。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保护。
这段很绕口的话,具体代表什么意思呢?给大家通俗的解释一下,也就是说当你知道对方不还你钱开始,比如超过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对方没还款,或者对方明确跟你说了不还,没钱还等等。那么从这个时候开始,你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那么在诉讼时效的保护期限之内,应当积极的向对方提出要求还款的主张。如果自己不主动提出的,超过了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也就不管了。不管签的是欠条还是借条,只要对方到期了没还款,就得到到期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自行向对方催讨并保留证据。如果说你在三年内有这样做的话,诉讼时效就会开始重新计算。但是还要要注意,就算你一直有不断的私下向对方催讨债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