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有人咨询说分居两年,那婚姻关系是不是就自动解除了呢?在这里先告诉大家的答案是肯定不是这样的那是为什么呢?请接着往下看,分居满两年其实只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那双方的婚姻关系肯定是继续存续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俩只是分居了两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没有经过法院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那这夫妻俩还是婚姻关系存续的状态,并不会因此此导致一些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除了以上的这个问题之外,好多咨询人还存在一种误区,就是只要分居满两年了,那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那朱付律师在今天在这里再给大家解释一下,在离婚诉讼中,想让法院判决离婚,仅仅有分居两年的证据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当搜集夫妻俩为什么要分居,那分居的理由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等等一系列的这种原因。那包括在我们办理的案件当中,当事人满分居两年的条件之后,法官最主要的还是会查明分居的原因是不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造成的那如果仅仅是因为工作、学习、住房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那往往这种是不会被判决离婚的。因为像这种工作、学习以及住房的客观原因导致分居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了。这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当然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说,我们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呢?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们给大家也举个例子。比如在夫妻双方决定分居后,可以签署一份分居协议。在这份分居协议当中,一定要说清楚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事实,同时也要写清楚分居的起始日期,最后双方一定要在上面上字。那如果对方不愿意签署的,也可以写上一份分居通知书。那在这份通知书上也要写明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导致最后用快递邮寄给对方。一定要在快递单上写清楚分居通知书,那保留好快递单,这样,也可以作为一些证据使用。
那除了上面的证据之外,再结合一些证人证言,微信的聊天记录等等,有很大的可能让法官会认识到夫妻感情已经达到破裂的情形。到这里第一次起诉被判决离婚的概率是非常大的那最后中复律师还要跟大家总结一下,在收集离婚证据时,不仅要提供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同时还要收集因感情不和的一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