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因此,我国颁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人防车位的出现就源自于这种现实和这些法。
防空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民法典26条、254条规定,国家所有权和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是人防工程的所有权人。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的一种,所以投资人对人防车位拥有平时使用管理权和收益权。那么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有什么不同呢?请听下回分解。